华安经济开发区自来水厂改扩建及管网建设工程-净水厂标段(重新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华安经济开发区自来水厂改扩建及管网建设工程-净水厂标段(重新招标)
2.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华安县沙建镇、丰山镇;
3.招标人:************** 联系人: ***
地址: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草坂村福津*巷 ** 号 联系电话:****-*******
4.招标代理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2梯****-****
5.开标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楼)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 类)(k 值 取值区间 8%—**%,含 8%,不含 **%)。
8.开标时间:****年8月**日 09:00时
9.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 ** 等级:*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闽****************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 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标准》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及其原因:巨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未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8章“资格文件格式“所规定的项目负责人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中3.1.1条款,作废标处理。
**.评标专家:沈艳红(组长)、罗立华、林开明、黄乌燕、梁滨。
评标委员会专家来源: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4年8月**日~***4年8月**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异议内容应当符合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要求。
注:根据闽发改【****】***号文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日。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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