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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材黑龙江石墨新材料有限公司石墨矿改扩建工程(二期)项目(监理)

黑龙江 鸡西市
工程建设
资审结果
发布时间: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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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
2024-09-20
资审 | 中建材黑龙江石墨新材料有限公司石墨矿改扩建工程(二期)项目(监理)
招标详情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石墨矿改扩建工程(*期)项目(监理)已由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
2.2规模:生产线年处理原矿129.96万t(平均品位8.6%),年产石墨精粉10万t(C=95%,水份≤0.5%),项目建设投资29,437.77万元。
2.3计划工期:12个月。
2.4招标控制价:200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年产10万吨石墨精粉生产线及其辅助设施,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总承包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收尾至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以下工程监理资质之一: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工程监理冶炼工程专业乙级和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9年1月至今)已完成或新承接至少1项不低于年产1万吨的非金属矿生产线建设项目监理业绩。
3.1.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由投标单位出具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已完成或新承接至少1项不低于年产1万吨的非金属矿生产线项目监理。证企相符,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须提供近6个月(2024年3月-至今)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企业对其聘请的聘书。
3.1.4投标人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管理人员:
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至少配备1名符合上述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还须2名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监理员。项目实施阶段,实际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证企相符,须提供连续6个月(2024年3月-至今)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及相关专业岗位证书)。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如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被“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列入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3.4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投标,未被列入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的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7日,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申请人操作视频、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1日 09 时 00 分,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 09 时 00分。开标地点: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康新路92号)。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达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定标方式
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2021)5号参照《鸡西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操作规程》,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本次评标采用定性评审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标阶段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所有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均作为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不排序。定标会上将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技术标定优缺点评审表一并交给定标委员会作为定标的辅助材料,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投标人中,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原则投票确定中标人。
8.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10. 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接受异议的联系人:陈磊,联系方式:18240448880。
10.2按照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倡导鼓励广大党员干部、企业和群众依法行使监督权、检举控告权,客观真实反映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详见http://www.jixi.gov.cn/jixi/c100403/202408/c06_303678.shtml)。
10.3 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举报。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67-2183098。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建材黑龙江石墨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
联 系 人:陈磊
联 系 方 式:18240448880

招标代理机构: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建材城西路16号
联 系 人:李享、贾雨华
电 话:010-8112 2887、13717641920
电 子 邮 件:lixiang@bnbmg.com.cn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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