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北”工程林草湿荒*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同心县中幼林抚育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北”工程林草湿荒*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同心县中幼林抚育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年“*北”工程林草湿荒*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同心县中幼林抚育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北”工程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
2.2建设地点:同心县韦州镇、预旺镇、马高庄乡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抚育作业面积*****亩,抚育对象为林龄**-**年的人工灌木林,主要树种为柠条。其中预旺镇 *****亩,韦州镇 ****亩,马高庄乡****亩。标识牌建设地点设在作业区各林班人员车辆过往醒目位置,共布设标识牌8套,每个林班1套;作业区小班样地标牌共布设***块。
2.4工期:***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0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数字证书安全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 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吴忠市同心县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宁夏*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世茂铂悦府**号公寓**层**公寓
联系人:杨晶 王秦
电话:*********** ***********
宁夏*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19日
[************************]****年“*北”工程林草湿荒*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同心县中幼林抚育项目施工*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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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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