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龙湾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受*******************委托,就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桥下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工程工程检测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并于****年8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采购编号:***********
*、采购类型: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桥下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工程工程检测服务 | 1批 | 2******元 | 详见特定资格要求。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温州市龙湾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条规定,供应商参加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同时满足①④或②④或③④资质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综合资质。
②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组成联合体: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资质、地基基础检测资质、钢结构检测资质、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资质、市政工程材料检测资质。
③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组成联合体:见证取样检测(通用)资质、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④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以内;应在温州设立土工实验室并取得计量认证证书,证书附表上批准的计量认证范围必须包含以下类别:粗集料(或石子)、细集料(或砂)、 混凝土、沥青及沥青混合料、管材(含排水管)、种植土(或土壤)、电缆、路灯(含接地电阻、照度)。
备注:浙江省外供应商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职称及以上;联合体的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由含见证取样检测(通用)资质或市政工程材料检测资质或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资质的企业担任,且联合体数量(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
*、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未注册的投标供应商请尽早注册,客服电话:*****),投标供应商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还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或未缴纳相关费用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报名成功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费用转至以上账户,未缴纳费用视为报名不成功,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投标及开标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年8月21日15时00分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递交。
开标时间:****年8月21日15时00分整。
开标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湾分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府后路**号便民服务中心西裙楼,本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开标现场)。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事项:
1、潜在投标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投标供应商注册要求,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注册”-“供应商登记”,客服电话:*****。
2、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在线电子交易活动须知: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下载途径详询*****;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以邮件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备份投标文件”至邮箱**********@**.***,“备份投标文件”应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状元街道江宸馨园**栋****室
联系人:麻先生
联系电话:1**********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滨海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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